圆锥制砂机的质量检验不仅是在生产中,在客户付余款前也进行一次试机检验。每种制砂机产品都有自己的采样标准或方法,采取并制定正确的抽样方案,即抽样前必需做好的准备工作,在制定抽样方案前首先考虑到影响抽样方案的因素,期中包括:
1、质检物质的规格。
2、物料的价值。
3、检测方法的精密度。
4、可以接受的抽样误差。
5、产品在生产时和出厂后被污染或变质的可能性。
6、简化抽样操作的可能性等。
在制定抽样方案前,还必须确定一个或多个名义上的质量水平,如AQL(合格质量水平)、AOQL(平均检出质量上限)、LTPD(批允许不合格品百分率)等。这些名义质量水平,应由使用方(委托方)确定,以使满足使用方的要求,但同时要考虑拒收生产方合理的质量水平的可能性,因此在多数情况下,由使用方(委托方)和检验方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双方确定了质量水平,则可以按照GB2828,GB/T14437,GB/T15482等标准制定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如果双方没有确定质量水平,则应按照GB6679,GB6680等标准,根据抽样目的和要求以及所掌握的被采物料的所有信息来制定相应的抽样方案。
抽样方案中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确定总体物料的范围;
1、确定抽样单元和二次抽样单元;
2、确定样品数、样品量和抽样部位;
3、规定抽样操作方法和抽样工具;
4、规定样品的加工、保存方法;
5、规定抽样安全措施。
其中样品数和样品量在满足需要的前提下越少越好。因为任何不必要的增加样品数或样品量都有可能导致抽样费用的增加和物料的损失。故能给出所需信息的较少样品数和较少样品量为较佳样品数和较佳样品量。样品数的确定可以根据GB2828,GB6678等标准查出,样品量则需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至少满足三次重复检测的需求;
1、当需要留存备考样品时,必须满足备考样品的需要;
2、对采得的样品物料如需作制样处理时,必须满足加工处理的需要。